很多人認為商標注冊成功了就萬事大吉,殊不知商標也是會被撤銷,注冊成功之后被撤銷的情況屢見不鮮,華鑫峰整理原因有以下5條:
《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與其他商品一樣,商標也有使用期限,一般是10年。
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法》中明確了對模仿馳名商標、惡意搶注商標等行為的處理規定,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商標,自其注冊之日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均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馳名商標所有人則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可無限期追究相關責任,隨時向商評委提出商標無效請求。
《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使用不當的撤銷事由包括:
(1)商標所有人自行改變注冊商標;
(2)權利人擅自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
(3)商標所有人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
(4)商標所有人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
(5)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欺騙消費者的。
提醒:存在以上行為的通通撤銷、撤銷。
以上就是“商標注冊后被撤銷的5大原因匯總”的概述,若是有不明之處,歡迎咨詢華鑫峰熱線4008-617-099,或者進入官網找客服咨詢。我們是一家在注冊深圳公司深耕多年,擁有上萬家企業服務經驗的創業者服務平臺。公司主要業務有:0元深圳公司注冊、前海公司注冊、公司注銷、記賬報稅、變更公司等有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