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吊銷和營業執照注銷,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的不同,在于吊銷是被執行,非主動的,而注銷則是主動執行的。
一、營業執照吊銷和注銷的概念
營業執照被吊銷:意思就是說這個企業完全消失,而且法人的資格已經被完全終止。屬于工商執法中的一項比較嚴厲的懲罰,通常是企業觸犯了一些不合工商規定的事例。比如,餐館無衛生許可證經營、公司未按時申報繳稅。營業執照一旦被吊銷了,結果基本上就只有注銷這一條路了,即便不想注銷公司,也無法改變。
營業執照被注銷:說的就是直屬的工商局終止了一個企業的經營權利,在把營業執照吊銷后,注銷前,這個公司還是存在的,但是不能做任何事情,就是說不能再經營,只能按照個人的名義進行其他活動,比如訴訟,一直到注銷為止。
二、營業執照吊銷和注銷的區別
營業執照吊銷和注銷的區別,主要在于5點:
區別1:吊銷就是完全被終止,注銷是一個企業還在,但是不能經營。
區別2:吊銷后是完全消失,注銷后是有一定的時間緩沖,在法律中是還存在的個體或組織。
區別3:吊銷后不能從事任何相關活動,注銷后是可以以個人名義進行其他活動。
區別4:吊銷是發生法定的嚴重違法行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機關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即非相對人申請,而由有權機關依職權強制終止其他資格、資質、身份等
區別5:注銷是按法律規定程序申請,國家主管機關依法進行的,是一種正常的消亡程序。
另外,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要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也就是說正式開始吊銷轉注銷的手續。
營業執照吊銷和注銷的區別,概括起來,注銷可以是主動的,也可以是被執行的;而吊銷只會是被執行的。而且,一旦被吊銷,就意味著一定要及時進行注銷,否則就會面臨更多的處罰和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