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經營了,要注銷公司,但是其他的股東不配合,或者是不愿意注銷,可以注銷嗎?到底可不可以,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說只是少數的股東不愿意配合,但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注銷,那么就可以辦理,因為根據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權有一份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權同意就可以注銷。但如果說未達到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那么就不能辦理公司注銷。
除此之外,要注銷公司,需要符合以下的條件之一:
1.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是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現時。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在實際的操作當中,很有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公司只有兩個股東,一個想注銷公司,另一個不愿意 ,這時候該怎么處理呢?
處理的方法是:首先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想注銷的股東,就可以將手上的股權轉讓出去。
如果另一個股東不同意轉讓,那么這位股東就要接收要轉讓那位股東的股權。如果仍然不愿意,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當然,能協商解決的最好是協商解決,能轉讓的就優先轉讓,申請強制執行畢竟會比較麻煩。
以上就是關于公司注銷,股東不配合辦理該怎么處理的相關內容,如果您在公司注銷上遇到了難題,不知道如何進行處理的話,或者是需要代辦公司注銷的話,都可以找我們華鑫峰!作為15年的企業一體化服務平臺,注銷方面的問題我們都能提供優質的解決方案,助您快速解決,歡迎隨時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