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華鑫君帶大家了解一下,有限公司和個體工商戶的含義分別是什么。
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戶。
有限責任公司,是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那么,個體工商戶和公司有什么區別呢?
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注冊登記時無需公司章程;
公司:具備法人資格,注冊時則需要公司章程。
個體工商戶:如果做生意虧了本,你自己得對全部債務負責。
公司:如果做生意虧了本,可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
兩者除了在所承擔法律責任和法人資格上有不同之外,在稅務有關事項上的區別更是明顯,
真的成為個體工商戶就萬事大吉一身輕松,不用再顧慮稅務稽查了嗎?
1、個體戶可以“不記賬”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2、個體戶可以“不交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只要是小規模納稅人,不管是個體戶還是公司都能享受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季度收入不超過9萬元免交增值稅。
3、個體戶可以“不年檢”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每年規定的時間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第二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營業執照。”
4、個體戶可以“不審批”
凡是經營范圍涉及前置或后置審批的,個體戶和公司一樣都需要辦理審批,而且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個體戶若有變更事項也和公司一樣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
5、個體戶不會“被抽查”
很多個體戶是自給自足的自由職業者,那么就意味著工商部門不會抽查嗎?
很明確地告訴你,當然不是!不僅會被查,而且還會被嚴查!因為不少個體戶辦了營業執照后,在兩證整合之前,不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也沒有辦相關的經營許可證;或是發生變更后沒有到工商部門申請變更備案;或是因為經營期間的衛生、環境、消防等問題沒有做好維護,存有風險或被周邊住戶舉報。
現在做生意、談合作、簽合同等都是在公司與公司之間開展,淘寶、微信等互聯網平臺都在支持公司制商戶,就長期發展來看,成立公司可能是更好的選擇。相對公司而言,個體戶的存在感將會越來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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