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的重點是,你拿你家的商標去注冊公司名稱還是別人家的商標?
如果是自己家的商標,而且查名之后,在該地區確實可以注冊公司,那么肯定是沒問題的。
如果是想用他人的商標名注冊自己的公司,即使查名之后可以注冊,后續也有風險。
1、注冊商標與企業名稱沖突的產生原因
由于我國商標注冊與企業名稱登記管理體制實行不同的部門管理和保護,其中,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確權機關為國家商標局,而企業名稱權的登記采取的卻是分級管理的制度,各級工商局都可辦理企業名稱登記業務,這種在不同的系統、不同的地域檢索的注冊登記制度,客觀上容易造成兩種權利的沖突。
2、注冊商標與企業名稱沖突的處理原則。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條 商標中的文字和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對市場主體及其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下同),從而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應當依法予以制止。
第六條 處理商標與企業名稱的混淆,應當適用維護公平競爭和保護在先合法權利人利益的原則。
現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有些企業不在正常經營上動腦筋,反而想方設法去搭他人的便車,看見一款產品市場占有率高,不敢明目張膽生產相同品牌的侵權產品,就去將他人的商標注冊為公司名,然后假借公司名稱的名義在外包裝上宣傳與他人品牌相同的商標,達到魚目混珠的目的,但事實證明這條路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