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電子稅務局有關規范的通知》(稅總發〔2016〕147號),深圳國稅局對新版電子稅務局、舊版電子稅務局、網上電子申報系統的相關申報模塊按照總局下發的減免稅核算規則進行了統一規范調整和功能升級。為了使您更方便地進行相關稅費種申報,現將有關注意事項告知如下:
1、申報途徑
您可以通過新版電子稅務局進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季度申報、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一鍵零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申報、消費稅申報、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扣繳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申報、委托代征申報等相關稅(費)種申報。通過深圳國稅門戶網站首頁可直接進入新版電子稅務局,或者通過快捷登陸方式進行申報。
您可以通過舊版電子稅務局進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申報、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等相關稅(費)種申報。通過深圳國稅門戶網站首頁可直接進入舊版電子稅務局,或者通過快捷登陸方式進行申報。
您還可以通過網上電子申報系統(客戶端)進行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申報、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季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申報、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等相關稅(費)種申報。
對于不符合相關減免稅核算規則的填寫內容,在申報過程中都會給予明確提示,請您根據修改提示填寫正確的申報數據。減免稅核算的相關校驗規則請參閱附件《減免稅核算業務數據項規則文檔V2.1》
2、減免稅政策變化
共有47項減免稅優惠條款于2016年12月31日后到期,包括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扣減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收優惠項目在2017年1月1日起不得繼續享受,請您注意相關減免稅政策的變化。相關減免稅政策信息請參閱附件《減免稅政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