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使用方面,國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原財政部令,后上升到國務院令)及其《實施細則》。
第一,對發票的取得,應著重以下幾點:一是取得的發票渠道、途徑是合法,合規的。不合法的主要是虛開、代開的發票;二是取得的發票開具內容是否真實的。買的什么就是什么,包括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等。三是取的發票內容填寫要齊全,特別是企業名稱,稅務上有著重要求,對名稱不符的不得稅前列支。四是發票有時會換版,要注意是否為已過期作廢發票。
第二,從發票報銷來說,發票僅為報銷憑據,企業財務支出有許多是不需要發票的(例如青苗補償費)等。因而能不能報銷并 不是發票問題,而是財務管理制度能否允許列支。
第三,允許列支報銷,且必須以發票為前提的須提供符合規的發票。綜上所述,只要取得的機打發票符合規定(發票管理使用規定、財務制度規定)就可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