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開票系統,清單的打印通常用三聯紙(或六聯紙,視發票聯次而定)。至于有些企業直接用A4紙打印,是不規范的,A4紙無復印功能。
每一聯發票必須附一聯對應的清單,便于做賬過對賬,打印清單的紙張必須與增值稅發票同寬,撕邊與不撕邊均可;寬度則不限定,視清單行數而定。如下圖所示:
清單頁面,應當加蓋發票章,連同發票一起交付客戶;自身企業留存的發票聯也應當附帶清單。
注:每張增值稅發票票面可寫8行貨物或服務名稱,如果開票不超過8行建議直接用發票打印即可,超過8行,即用清單附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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