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納稅申報的方式有哪些?
答:
(一)上門申報
上門申報實行同城通辦,所有納稅人均可到各區局(寶安、龍崗除外)和稅務所的辦稅大廳進行申報。但沒有扣稅賬號的納稅人必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二)互聯網報稅
納稅人可到主管區局(稅務所)的辦稅大廳綜合服務窗口申請辦理互聯網辦稅。
互聯網辦稅的特別說明:
①納稅人電子申報內容以稅務機關主機接收的數據為準;
②納稅人辦理互聯網申報、涉稅事項查詢等電子辦稅事宜時須提供數字證書及密鑰或密碼,凡使用數字證書及密鑰或密碼辦理的業務,均視為納稅人親自辦理,并由納稅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③納稅人應妥善保管、保密數字證書及密鑰或密碼,若因保管不善遺失、泄露數字證書和密鑰或密碼,應及時向稅務機關補辦,但因遺失、泄露造成的損失則由納稅人承擔。
問:納稅申報的期限?
答:
(一)凡按月申報繳款的稅種,統一在月份終了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繳款;
(二)凡按季度、半年度申報繳款的稅種,統一在每季度或者半年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款(含預繳);
(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年所得12萬以上自行申報及生產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按法定期限不變;
(四)車船稅申報繳款期限不變。
問:納稅申報的內容有哪些?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從辦理稅務登記起,不論有無經營收入,是否虧損,或是享受減免稅,都應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這就是全面納稅申報。
全面納稅申報的內容包括:
(一)正常申報。納稅人必須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向稅務局(所)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表以及需要報送的其他有關納稅資料;
(二)減免申報。按稅法規定可享受并經批準減免的納稅人,仍應按照規定申報減免稅期經營狀況、減免稅種和減免稅稅額、減免性質及批準減免稅文號,并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
(三)零申報。當期達不到起征點或當期沒有發生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如無經營收入或虧損), 也需按期辦理納稅申報,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四)定期定額申報。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應按期主動向稅務機關填報納稅申請表,提供實際經營情況及有關資料;
(五)延期申報。按稅法規定,經批準同意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在稅務機關批準其延期后,也應按照規定申報,具體內容包括延期稅種、延期稅額、并遞交有關批準延期申報文號和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 此外,代扣代繳義務人必須在稅法期限內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報告表及其有關資料。
問:哪些企業進行年檢要提供審計報告?
答:下列企業申報年檢時需填報審計報告信息:
(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從事金融、證券、期貨的公司;
(二)從事保險、創業投資、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中介的公司;
(三)注冊資本實行分期繳付未全額繳足的公司;
(四)三年內有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公司。
上述企業的審計報告須由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上傳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