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名稱中的行業表述應當是反映企業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企業經營特點或民經濟行業的用語。企業名稱的經營范圍應與行業用語表述的內容一致。
(3)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字號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不相同。
3、可以在名稱中的字號之后使用國家(地區)名稱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即企業為反映其經營特點。
4、企業名稱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若有不明白之處或者想了解注冊深圳公司知識的請右側咨詢客服、或者撥打熱線4008-617-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