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需要有法定代表人,而想要擔任這個職位,是需要符合規定的要求的,并不是誰都可以擔任。比如說,如果已經擔任了監事、財務負責人職位了的人員,就不能同時擔任法定代表人。所以,下面就來詳細講一下,注冊公司對于法定代表人的要求有哪些。
首先,注冊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然后,想要成為法人,需要具備以下的條件:
1.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必須是從事法人業務活動的人。
3.必須是執行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4.必須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專業知識的法人組織內部成員。
5.必須經法律和法人組織章程規定的程序產生并依法登記注冊。
6.已經擔任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者,原則上不得再擔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注冊公司對于法定代表人的要求有哪些,主要就是以上幾個方面的內容。對此,要是您還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或者是需要代辦注冊的話, 都可以找我們華鑫峰!16專業平臺,提供全程代辦服務,有需要的話,歡迎隨時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