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過經營發展,想要進一步擴大規模,或者是開展更多種類型的服務項目,這時候往往就需要開設分支機構。但這里面就會遇到一個問題:到底是注冊子公司好,還是注冊分公司更合適呢?要知道,兩者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經營范圍、法律地位、承擔債務責任方式、受控方式等諸多方面都有差異。下面就對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區別,進行一個詳細的說明。
首先,要正確認識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概念。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在法律上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
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分公司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然后,就可以來看一下,注冊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
1、子公司必須獨立核算,獨立申報納稅。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可以不獨立核算,所得稅可以在總公司合并匯算清繳。
2、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也就是說企業設立分支機構,使其不具有法人資格,且不實行獨立核算,則可由總公司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這樣可以實現總公司調節盈虧,合理減輕企業所得稅的負擔。
最后,到底選擇注冊子公司還是注冊分公司,要綜合考慮三種情況:
1、分支機構的盈虧情況。當總公司盈利、新設置的分支機構可能出現虧損時,應當選擇總分公司模式。當總機構虧損,新設置的分支機構可能盈利時,應當選擇母子公司模式。
2、享受稅收優惠的情況。按照稅法規定,當總機構享受稅收優惠而分支機構不享受優惠時,可以選擇總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機構也享受稅收優惠待遇。
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稅收優惠政策,則當分公司開始盈利后,可以變更注冊分公司為子公司,享受當地的稅收優惠政策,這樣會達到較好的納稅效果。
3、分公司的利潤分配形式及風險責任問題
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所以不利于進行獨立的利潤分配。同時,分公司如果有風險及相關法律責任,可能會牽連到總公司,而子公司則沒有這種擔憂。
以上就是關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如果您對此仍有想要了解更多的地方,或者需要注冊公司的話,都歡迎聯系我們華鑫峰。15年大平臺,能夠為您排憂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