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中提到的合理避稅,可以這么理解:指稅收籌劃形式以及符合法律的避稅行為。要注意“稅收籌劃”、“避稅”、“逃稅”的區別。
1、稅收籌劃:又稱“合理避稅”,指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取得節稅的經濟利益,是一種合法的行為。
2、避稅:避稅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或稅法允許的辦法,作適當的財務安排或稅收策劃,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達到減輕或解除稅負的目的。
避稅是一種非違法行為,但對企業本身而言存在一定危害,企業的信用將會受到銀行、政府機構的質疑。
3、逃稅:是指納稅人故意或無意采用非法手段減輕稅負的行為,包括隱匿收入、虛開或不開相關發票、虛增可扣除的成本費用等方式逃避稅收。
逃稅是一種違法行為,廣義地逃稅,應包括偷稅和抗稅。國家對逃稅罪處罰較嚴厲,請各位企業家千萬不要以身犯險。
那么怎么合理避稅呢?從“稅收籌劃”上講是有可操作性的。三種常見的方法分享給大家:
1、目前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如下:
1.1 每月開票金額不超3萬,免收增值稅及附加稅(適用于增值稅普通發票)。
1.2 每月開票金額不超10萬,免收教育費及地方教育費附加(適用于增值稅普通發票)。
1.3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舉例說明:小型微利企業的實際經營中,如果當月下旬已經開出近3萬的發票,還有一筆即將到賬的收入,則盡量別在當月確認收入,這樣可以減少增值稅的繳納。
2、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如下:
2.1 企業的研發費用可以按175%進行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
2.2 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少繳10%的企業所得稅,按照利潤的15%繳納。(非高新技術企業需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
3、年終獎繳稅的優惠政策:
3.1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3.2 納稅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3 由于個人所得稅的法定納稅主體是個人,企業為員工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不能稅前扣除,在年度匯算清繳時,企業應進行納稅調整,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容易忽視導致多繳稅的4種情況:
1、沒有生意也要進行零申報
2、增值稅稅率只與行業有關,與進項稅的稅率無關
3、合同作廢也要記得納稅
4、不拿發票就要多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