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股東發現公司某個高管利用職權為自己謀私利并傷害了公司的利益要怎么辦?當然是開除他咯!這個要怎么做呢?
我們知道,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是由董事會選舉任命的,所以,想要解除高管在公司的職務,那就需要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投票表決――解除勞動合同,并免去其職務。
這個時候這位有股份的股東就不再是公司的管理人員了。但是,他依舊還是股東,解除勞動合同也好,任免決定也好,能夠解除他的職位,但不能開除他的股東身份。如果想要解除他的股東身份,董事會是不夠的,因為董事會本身就是股東大會選出來的,是股東大會的下設機構,能解除股東身份的,只有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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