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經過商標局審核后,就進入了公告期,公告期一般是3個月。
公告,就是向社會宣告,這里有一個商標注冊在哪個類別哪個服務上,你們看看這個商標有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說得通俗點,商標局這樣公告就是希望全社會都過來監督,都幫忙一起審查下,以防審查不到位。
在這個期間內,任何個人、公司都可以對這個商標提出異議。比如這個商標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個商標與自己注冊的商標在服務商品上相同或相似。一旦異議成功,這個商標就會被宣告無效。
商標即使投入到使用中,也有可能遭遇異議,所以商標從注冊開始一定要查詢好,對于自己拿捏不準的問題,一定要請教專門的人員。
被異議的理由有 商標與已有的商標相同或相似 侵犯了別人的在先權利 這里的權利包括姓名權、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