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概念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
法定代表人變更條件
1、申請報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委托書)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變更流程
1、帶齊資料到公司注冊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后5-10個工作日后領取新法人代表的執照
2、帶齊資料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受理后2-3個工作日后領取
3、到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這里涉及到一個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需要向地稅部門申報和繳納所得到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還有必須出具新股東和法人的新驗資報告。
4、最后變更公司基本戶,變更公司法人的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和公司資料。
法定代表人變更所需資料
變更法人所需證件
變更法人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新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簡歷一份、以及新法人簽字。
5、原公司章程。
6、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7、代碼證正副本。
法定代表人變更注意事項
如果是在原有股東不變的情況下,變更法定代表人,那么需要注意的是,必須由股東和法定代表人本人在相關變更證明文件上簽字,比如:變更登記申請書、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等。
如果是在轉讓股權,股東發生變化的情況下,變更法定代表人,那么一定要確保股權轉讓的資金到位,同時還要確保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真實合法,簽字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