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2019年社保并入稅務,公司法人與股東、監事是否一定要在公司名下購買社保?不購買有什么影響?現在注冊公司到了2019年是否要補交社保?不補交有什么影響?
|2020/03/19 10:20
您好,關于2019年社保新政:
一、2019年社會保障改革
1、按年補繳
如果只差幾年沒繳,實際上是可以補繳的。之后在辦理退休手續,就可以按月領取一定的養老金了。據了解,有很多地區開始實施一次性繳滿15年的政策了,所以要嚴格去執行。
2、繼續繳納社保
如果想要在之后的時間里領取養老金,并享受醫保待遇就只能繼續繳納社保費用,直到繳滿15年為止。
3、放棄參加社會保險
因為有一部分人需要支付補繳的時間太長,而且他們無法支付社會保險。可以說,他們采用這種方法,就意味著他們可以提前領取養老金。這種情況是國家允許的,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即以后沒有資格享受養老金待遇。
4、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費
但這項政策也有一定的要求。以下三類人可以辦理一次性補繳:
①.未繳納社保的本地戶籍,并且需要是在1961年-1982年之間下鄉的知青;
②.2011年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
③.以前在本地參加過社保后中斷的大齡退休人員(年限要求年齡在65周歲以上,女性在60周歲以上)。
符合這三個條件的,可以一次補足社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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